湖北襄樊16名干部涉嫌乱收费乱执法被公开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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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6:5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牛牛)昨日,襄樊市委召开大会,公开处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16名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襄樊市植保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黄朝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违纪事实:违规将收费与干部工资、福利及奖金等挂钩,只收费不检疫;继续收取物价部门明令取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襄樊市林业局科教和对外合作科科长熊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襄樊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廖新安,党内警告;襄樊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胡刚,行政记过。违纪事实:收取南漳县个体经营户规费打白条;罚款1万元不开票;隐瞒、截留、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 襄阳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尚志来,副局长、党组成员崔殿林,党内警告;襄阳区植物检疫站党支部书记张国耀,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襄阳区农业局土肥站副站长汪洪涛、刘志勇,撤消行政职务。违纪事实:今年9月至10月,汪洪涛、刘志勇两人五次上路,以查处假化肥为名拦截车辆,只要对方车辆把钱交了,不管是不是假化肥,车货全部放行。 襄樊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邱云德,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该处党支部副主任、党支部委员胡士杰,撤销职务,降低二档职务工资。违纪事实:今年1月至8月,该处共查扣非法营运出租车辆286台(次),其中有85台(次)在分别收取10元至1500元不等的停车费后被放行。286台(次)车中有117台没有依法处理,经邱云德之手放行7台,经胡士杰同意放行76台。 襄樊市房屋拆迁事务处主任罗志刚、襄樊市产权产籍监理处党支部书记李光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襄樊市产权产籍监理处工作人员李辉敏、襄樊市房屋拆迁事务处业务科科长方春英,党内警告;襄樊市房屋拆迁事务处业务科工作人员章媛媛,行政记过。违纪事实:在今年对襄樊市荆州北街的拆迁改造中,襄樊市房管局下属的白蚁防治所职工罗某为将亲戚黄某的私房全部按有证房进行补偿,将面积为8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证改为284平方米,并分别找到罗志刚、李光勇等人要求帮忙。罗、李二人将两栋不应补偿的房屋予以确权,如果此事得逞,将给国家造成17万多元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