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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场所蔓延 黑龙江重拳出击公共场所吸贩毒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7:53 黑龙江日报

  从8月起,我省公安机关对公共娱乐场所吸贩毒犯罪进行了集中打击。从8月起至10月10日,我省共破获毒品案件42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50名,缴获摇头丸20.42公斤、冰毒及冰毒片44.6公斤,氯胺酮(K粉)42.51公斤、杜冷丁9843支,收缴毒资134万元,强制戒毒578人次,治安处罚1324人次,对76家存在吸毒行为的娱乐场所进行了治安处罚和停业整顿。毒品蔓延不能轻视

  今年查处的吸食毒品活动,涉及114个场所,其中洗浴中心36个、度假村34个、卡拉OK厅21个、夜总会12个、歌舞厅11个。毒品已从“迪厅”,蔓延到洗浴中心、度假村、歌舞厅、酒吧等场所。

  据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崔存德总队长介绍,吸食毒品人员主要在城市的迪吧或不挂牌的地下歌屋、周边县区度假村及“炕头歌屋”等场所。有的场所有监视器巡查,有的雇用保安和社会闲散人员护场护院,有的场所表面对外不营业,可实际上却为吸毒人员提供保护和吸毒条件。青年吸毒者居多

  目前,据我省公安机关调查后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约有4万人,每年有30%左右的刑事案件与毒品活动有关。全省现有艾滋病感染者178人,其中因吸毒患艾滋病的有17人。据保守估计,全省每年因吸毒贩毒消耗的资金多达十几亿元。

  据调查,吸毒人员以青少年为主,且以男性居多。年龄1835岁的占65%,3656岁的占35%;在吸毒人员中,男性占69%,女性占31%。从职业看,个体和无业人员占62%,学生和公务人员占7%,工人和农民占24%,其他占7%。

  在夜总会、迪厅,吸食的毒品中以“摇头丸”为主,占90%左右;在洗浴中心、旅店等地,主要是吸食“麻骨”,占80%左右。依法打击摆脱毒品

  有关人员指出,要抓住各个环节,加大对贩卖、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场所经营者的打击处理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和整治。

  崔存德总队长说,目前实施的《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我省应该借鉴湖南、浙江等地的经验,对这一条例进行修订和补充,明确娱乐场所对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应当承担发现、制止或报告的义务,如果不履行义务,只要被查出场所内有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就要受到巨额罚款、整顿等严厉处罚。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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