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特大烟花爆炸 三名事故责任人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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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8:13 每日新报 | ||||||||
新华社南宁11月10日电 广西浦北县“10·4”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责任人马德忠、黄秀娟、马劲,近日被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提起公诉。 公诉书称,被告人、爆竹厂厂长、法人代表马德忠和任副厂长的妻子黄秀娟为了能按时交货,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超员超药量进行烟花生产。10月4日下午,被告人马劲所负责的效果车间南6号工房,因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该厂房内滞留药量过大,超员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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