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发放农村低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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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8:27 汉网 | ||||||||
昨日,江夏区在全市率先发放农村低保,全区3000户、9700名贫困农民成为首批农村低保受惠者。 今年8月,我市开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4万农民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按季度领取低保金。全市有农业人口的13个区划分为两个类别,分别确定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和1500元的农村低保标准。
江夏区作为我市实施农村低保试点区,制发了《江夏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属于本区负担的低保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安排并予以确保。目前该区核准了3000户、9700名农村低保对象,每季需发放资金74万元,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为保证将低保金发放到真正需要救助的农民手中,该区严格把关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村级成立5人至7人评议小组,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为方便群众监督,纳入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张榜公示。 据悉,我市农村低保资金已筹措到位,全市农村低保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比6负担。本月底,其余城区的农村低保金也将发放到位。 (记者李俊 张辉 通讯员周钢 任东明)(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