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污染物公约对我国生效 12种污染物将被淘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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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17 胶东在线 | ||||||||
昨天(10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今起正式对中国生效,这标志着我国将全面履行公约所规定的各项基本义务和常规义务。公约中首批规定的滴滴涕、灭蚁灵等12种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最具危害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将在中国逐步被削减、控制和淘汰。 《公约》中规定首批消除的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
按照《公约》规定,我国将在今后两年内制订国家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并利用必要的法律、行政和技术措施,削减、控制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链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在自然环境中极难降解,能够在全球范围内长距离迁移;被生物体摄入后不易分解,并沿着食物链浓缩放大,对人类和动物危害巨大。很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记者夏命群)责任编辑:王子洋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