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皮男孩被判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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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47 每日新报 | ||||||||
自制弓箭射中 8岁女孩左眼张北刘军 新报讯【记者张北通讯员刘军】两个捣蛋男孩儿均用自制的弓箭射击女同学,不料一支箭射中了女同学的左眼,女同学的家长向俩男孩的家长提出连带赔偿的诉讼请求。日前,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是其中一名男孩儿的箭射伤的女孩儿,因此判令其赔偿受伤女孩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200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时年仅8岁的女孩儿小芳(化名)与两被告小强与小亮(均为化名)是同学关系。事发当日下午,小芳同小强与小亮在学校附近玩耍,在玩耍过程中,小强与小亮均用自制的玩具弓箭射小芳,不料其中一箭射中了小芳的左眼。此后,经医院诊断,小芳为眼球穿孔、外伤性白内障。小芳先后在两家医院治疗,共计花费医药费626元,就医交通费321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小强与小亮均实施了射箭行为,但从相关证据上看,系小亮射出的箭射中了原告,小强并没有侵害原告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