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住宿收费有了最高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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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48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徐虹记者周立)记者昨日从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获悉,日前有关部门统一规范了中小学校住宿收费,并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 据介绍,中小学校的宿舍本着“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兴建和管理,政府投资兴建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一般为:城市(含县城所在地镇)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元,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不超过30元,初
经省或市教育和计划部门批准,由学校融资建设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00元;其中达到公寓化宿舍条件的,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400元。 民办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为:普通宿舍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300元,公寓化宿舍每生每学期一般不超过4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