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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改革征地制度 多种途径保护失地农民的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9:5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1日电浙江改革征地制度,探索留地经营、分配两套住房、标准厂房出租、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安置途径,全力构建安置失地农民的长效机制,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人民日报海外版》消息,到8月末,浙江省有109.71万被征地农民享受稳定的生活保障。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介绍,所谓留地安置,就是将10%左右的被征用土地,留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产生稳定的经济收入,保障失地农民生活需要。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采取了建标准厂房包租安置的办法。

  杭州创造了两套多层公寓安置方法。被征地农民每户获得2套农民多层公寓,一套居住,一套用来出租。农民多层公寓底层设计建造了一部分商业用房,以成本价销售给村级组织,由村级组织经营,发展第三产业,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来源。

  绍兴县把股份制的机制引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被征后包括土地补偿费在内的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集体资产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村民拥有其中已量化的股权,参与盈利分红。

  基本生活保障安置更是直接补贴被征地农民的治本之举。嘉兴市被征地农民全部参加社会基本生活保障,获得基本生活来源,所需经费由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承担。(鲍洪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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