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潮:少30万不是败诉 二审肯定治疗的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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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11 东北新闻网 | ||||||||
一审的判决是263万,而二审的判决是234万,表面上看少了将近30万,但曲乐恒的代理律师胡安潮认为:少了这30万并不意味着败诉,因为二审肯定了曲乐恒继续治疗的权利,其价值大于30万! 曲乐恒的两名代理律师都没有到庭。在宣判结束后,曲乐恒把判决书传真给了律师,对于法院的判决,胡安潮律师认为判决的积极方面是主要的,尽管有些地方不让人满意。他
胡律师认为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是在适用法律方面,他说,因为这是个全国关注的案件,判罚会对国内以后的类似案件产生影响。其中残疾人用具的一次性倒尿包、尿垫、纸尿裤都是曲乐恒必需的,而张玉宁一方拿不出曲乐恒不需要使用这些东西的证据,只是凭法医的一句话就将其费用排除在赔偿金额之外,判决明显证据不足。另外,误工费只是计算了工资,没把奖金计算在内,而且曲乐恒当时和辽足俱乐部签约的工资是每月2.1万元,而不是判决所依据的每月1.8万。(沈阳今报)[责任编辑: 曲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