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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居民电价年内肯定不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16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从11月10日起,北京市的民用电价每千瓦时上调了4分钱。昨天,又有媒体报道,由亚洲开发银行和国家电监会合作制定的中国电力定价战略方案即将出台,按照这个方案,今年12月,国内居民电价将会适当上调。一时间,我省企业,尤其是居民对电价是否上涨的关注度空前提高。昨天,省物价局工价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我省民用电价年内肯定不会上调。

  据了解,为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状况,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调整了南方、华东、华中、华北4个区域电网的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方案,我省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大高耗能行业企业,分成3大类,即“淘汰类”、“限制类”与“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允许和鼓励类”企业电价随各地工业电价统一调整,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分,“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电价在以上基础上每千瓦时再分别提高2分钱和5分钱。考虑到今年我省消费价格持续增长的现状,并没有对民用电价调整,农业、中小型化肥用电价格也保持不变。北京、天津、重庆、浙江、福建、云南、贵州等省市,则通过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形式,上调了居民用电价格。北京此次对居民用电每千瓦时上调4分,即是执行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电价调整方案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省物价局工价处副处长季刚勇表示,居民电价虽然只占全部用电的10%左右,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出台调价方案一般要经过国务院或国家发改委审批。虽然欧美发达国家的居民电价是工业电价的两倍左右,我国的居民电价却比工业电价低得多,但由于我国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较低,民用电价短期内不大可能会超过工业电价。而我省居民电价经过几年调整,目前每千瓦时已经达到0.52元,在国内省市中处中等偏上水平,短期内不会再作轻易调整。(杨涌 黄红芳)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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