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庆典活动严禁公款请客送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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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16 扬子晚报 | ||||||||
姜堰10日电 姜堰市纪委、监察局本月下发通知,严禁在庆典活动中用公款请客送礼、铺张浪费。 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种庆典活动一律不得发放礼品、纪念品,更不得以代币购物券等其他形式变相发放礼品、礼金。应邀参加庆典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严禁用公款赠送贺礼、贺金。对庆典活动收到的其他单位的礼品、礼金,一律交单位财务部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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