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走私要案在南通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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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16 扬子晚报 | ||||||||
本报南通10日电 11月9日,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的建国以来最大的固体废物走私要案在南通判决。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龚建昌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张相武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30万元,其他责任公司也分别被判处罚金30万50万元不等。 代号为“43.08”的固体废物走私案,是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的建国以来最大的固体废物走私要案,2004年3月8日由南通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办。经查,2003年1月至2004年
据海关有关人士介绍,废钼催化剂在回收利用中会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有害物质,对大气和水资源造成巨大的污染,属我国已加入的《巴塞尔公约》中列名的23种危险固体废物之一。由于废钼催化剂有较高含量的有价元素,提炼能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国内废钼催化剂的交易市场十分红火,走私活动极为猖獗。此次判决,严厉打击了走私固体废物的违法活动,净化了国内环境。(刘成兵 丁亚鹏)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