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拉响“蓝色烟雾”警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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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19 中国环境报 | ||||||||
广东省环保规划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孝炎近日在参加广东省环保规划论证会议时指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存在着发生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潜在危险,一些城市在局部区域已经出现了光化学烟雾污染的征兆,因此大力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刻不容缓。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广东机动车突破1300万辆,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
光化学烟雾污染极易在阳光强烈的夏、秋季节发生。广东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受气候条件影响,10月全省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其中,韶关市有9天空气质量为轻微污染,广州市也有9天空气质量为轻微污染或接近轻微污染。另有统计数据表明,10月广州约有12~13天出现灰霾现象。专家指出,光化学烟雾不同于灰霾。灰霾是一种气候现象,与大气的低空扩散条件差、大气边界层结构以及空气颗粒污染有关。而光化学烟雾是氮氧化物在阳光紫外线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和热化学反应后形成的氧化剂,是空气的二次污染。根据近日北京大学环境学院空气污染防治调研组在广州的环境监测结果,部分时间、部分地区已出现光化学烟雾超标征兆,因此,专家提醒灰霾天气更要警惕光化学烟雾污染的产生。 专家指出,为有效防治光化学烟雾污染,首先要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制订有效的经济政策以及实施科学的交通管理,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其次,加强燃煤电厂烟气治理工作;另外,建立臭氧超标预警系统。当臭氧浓度达到预警浓度时,采取有关措施如建议公众尽量少出门,减少私车使用,对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短期限产减排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