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19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POPs公约)今天正式对中国生效,这标志着中国将全面履行该“公约”所规定的各项基本义务和常规义务。

  根据“公约”规定,缔约方需在“公约”对缔约方生效当日起计的两年内制订国家实施方案(NIP)并尽快组织实施。我国今后需要采取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禁止和消除有意
生产的POPs的使用,并严格管制其进出口;促进包括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的应用,以持续减少并最终消除非故意副产物POPs;查明并以安全、有效和对环境无害化方式处置POPs库存及废弃物。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POPs污染问题,早在2002年10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就对POPs问题专门批示:“这件事不仅关系履约,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要早谋对策。”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我国政府已组织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的跨部门技术协调小组,参与“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成立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11个相关部委参加的国家实施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启动了杀虫剂战略、多氯联苯战略、副产品战略等规划项目活动;国家环保总局专门成立了履约领导小组及履约办公室,组织专人开展谈判对案、政策、宣传教育、国际国内项目开发和管理工作。通过以上履约前期准备工作,为我国履行POPs公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揭开了我国淘汰、削减和控制POPs新的一页。但我国的履约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国政府将努力建立并完善跨部门、跨行业的国家履约协调机制,落实履约配套资金,增加POPs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的投入,开展广泛深入的公众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同时积极争取“公约”资金机制———全球环境基金的资助,拓宽国际双边、多边合作的领域,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推动一系列POPs淘汰和削减活动的开展,践行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POPs领域的庄严承诺,实现“公约”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POPs危害的目标。

  POPs公约于2001年5月22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通过,至今已有151个国家签署、83个国家批准。它是继1987年《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和1992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后第三个具有强制性减排要求的国际公约,是国际社会对有毒化学品采取优先控制行动的重要步骤。2001年5月23日,中国政府签署“公约”;2004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约”;2004年8月13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书。按照“公约”规定,该“公约”于90天后的2004年11月11日正式对中国生效。

  与常规污染物不同,POPs在自然环境中极难降解,并在全球范围内长距离迁移;被生物体摄入后不易分解,并沿着食物链浓缩放大,对人体危害巨大。很多POPs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有研究表明,POPs对人类的影响会持续几代,对人类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将构成重大威胁。“公约”中首先消除的12种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最具危害的POPs是: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滴滴涕、七氯、氯丹、灭蚁灵、毒杀芬、六氯苯、多氯联苯、二恶英和呋喃。同时“公约”规定,列入控制的POPs清单是开放性的,将来会按规定筛选程序和标准进行扩充。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迷你小熊
强烈推荐火线下载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孙燕姿
我要的幸福、遇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