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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坊扰民不超标 居民投诉难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20 中国环境报

  前不久,一位名叫李恩香的辽宁省朝阳市市民致函国家环保总局,投诉其住宅楼下于今年3月份“窗改门”开了一家皮鞋修理加工部的噪声和气味扰民。这位年逾7旬的退休教师已先后找过当地房产、城管、工商和环保等相关部门,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

  李老师的投诉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高度重视,本报记者专程前往朝阳市进行采访。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14日,李老师所住的朝阳市教育局教师住宅楼的一楼,“窗改门”后开了一家皮鞋修理加工部。从此,李老师便受到了各种噪声和鞋油及粘合剂的气味侵扰。更令李老师难以忍受的是,该加工部经常在夜里不定时加工。

  在与修理部老板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她先去找市房产局监察科投诉,对方说“窗改门”属改变住宅用途,不归房产局管,应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可城管局的人却让其去找负责噪声扰民的环保局;环保局又让其找发放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工商局又让她找环保局……

  记者采访了当地房产、城管、工商和环保部门,他们认为像这种居民住宅楼下“窗改门”搞经营活动的现象非常普遍,但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却比较困难。

  朝阳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对记者介绍说,该局一直都很重视李老师的投诉,该局监测人员于4月1日、5月24日和6月14日3次到现场进行监测,结果均未超过有关标准。李老师不能接受环保局的3次检测结果,认为国家的噪声标准制订得不合理。

  据朝阳市环保局负责处理此事的副局长徐明说,环保部门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是国家相关标准,看其是否超标。可连续3次测试都不超标,我们也不好管。环保局正与有关方面联系,力求妥善处理此事。徐明希望相关部门对类似扰民事件明确由一个部门全权管起来,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

  据悉,沈阳市规定,从10月6日起,凡是在住宅楼下“窗改门”(商业网点除外)开设餐饮娱乐服务行业等经营场所的项目,环保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工商部门也不得颁发营业执照。该市的经验若在全国其他城市推广开来,才能真正使李老师这样的居民不再受楼下污染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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