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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补偿款农民可拒绝动工 拖欠工资最高罚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0:5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如果没有及时全额收到征地安置补偿款,被征地农民将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国土资源部昨天出台《关于完善农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对违法下放审批权、年度计划指标用完、现有基本农田未落实到地块的,将继续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据新京报报道,今年4月底,国务院决定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目前暂停结束,根
据这个意见,国家将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的基础上,部分恢复审批工作;坚决防止一哄而起、突击批地占地、盲目上建设项目的行为,杜绝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再度发生。

  《意见》明确,对违法下放审批权、年度计划指标用完、年底前未足额偿还农民征地补偿费、现有基本农田未落实到地块的,将继续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按照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国土资源部提出,要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条件。对仍未纠正违法下放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的地方,继续暂停该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此外,该意见强调,各地不得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用。对以往拖欠的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在今年年底前未足额偿还的市、县,暂缓下达2005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对今年年底前未按《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的要求,将现有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的市、县,暂缓下达2005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意见》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期全额支付到位的,市、县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建设单位动工用地。

  建筑法将作修改 拖欠民工工资最高罚款30万元

  据华夏时报报道,昨天全国总工会有关方面透露,目前审定的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者最高可处罚30万元。

  据华夏时报报道,中国海员建设工会部长有关人士指出,到2003年底全国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的171亿元工资已偿还了146亿元,目前还剩下25亿元正在处理当中。但到2003年底竣工的全国工程拖欠款仍有1700亿元,因此,工程拖欠款不解决,农民工拖欠款问题就无法彻底解决。

  据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农民工大约在1亿人左右,然而农民工却难以得到城市工人相应的权益。这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农民工最关心的还是劳动报酬得不到保证,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仍很严重。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来源:综合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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