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启动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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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1:0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人才留不住,而企业又不花钱培养人才,这样的怪圈有望得到破解。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即日起启动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企业培养的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实行职业资格鉴定,并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 近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先期在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或股份制
职业资格证书已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就业的“通行证”。据介绍,我省职业资格鉴定从1994年开始至今,参考人员近100万,获取等级证书的有80多万人。但我省在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技术工人所占比例只有30.6%,仍低于全国46%的平均水平。今年,我省提出完成25万人的各类工种的职业资格等级鉴定。 初级工鉴定权限下放 目前,我省已有200个工种实行职业资格等级鉴定,以往鉴定必须集中在各设区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很不方便。如今,全省有22个县成立了鉴定指导中心。参评人员报考初级工,只要就近到鉴定指导中心就可。 与此同时,针对电力、铁路等行业的特殊工种,省职业资格鉴定指导中心与这些中央属行业合作,共同开展职业资格鉴定的试点工作。 考评打破“四限制” 取消技师报考的比例限制,打破资历限制,突破年龄限制和身份限制,凡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技师资格鉴定。 申报各职业技能等级的年限条件,有标准的按有关标准执行,没标准的暂按初级工3年、中级工5年、高级工10年执行。 职工升迁靠技能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在企业中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企业职工培训、考核和工资分配中的杠杆作用,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和晋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 技术骨干破格参评 社会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的技师考评,可采用社会化鉴定的方式,实行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考评办法。 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和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技师考评可采取企业内业绩评定的方式,实行能力考核与业绩评定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 N本报记者 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