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建立四级通缉体系A级悬赏不封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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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1: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中国已经建立了四级通缉体系,除了国家公安部可在全国发布通缉令外,各省、市、县均可对在逃涉案人员在辖区内发布通缉令。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2000年2月开始,公安部通缉令首次分为“A、B”两个等级。“A级”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
悬赏金是调动举报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就公安部级别的通缉令而言,通常是“A级”不少于5万元,上不封顶,“B级”不少于1万元。业内人士介绍说,悬赏金额由发令单位根据案情、嫌疑人状况和影响程度而定。 (李湘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