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等灵武三企业被限期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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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11:37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姜美)昨日,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向宁夏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宁夏阿尔法绒业有限公司、国营京盛煤矿3家单位下发了《劳动与社会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有关负责人在10日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职工月工资低于灵武市最低工资、拖欠工资的情况等进行整改,如限期整改不合格,劳动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银川市人大、市劳动局及银川市劳动监察大队组成专项检查组,从11月10日起对近几年在劳动执法检查过程中出现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的单位进行检查。在宁夏圣雪绒的针织生产车间,工人向检查组反映单位至今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据厂方负责人介绍,由于该厂刚建成,工人工作时间普遍较短,还没有来得及签劳动合同。在对宁夏阿尔法绒业有限公司和国营京盛煤矿等单位,检查组也发现了类似情况。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