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马彩票案”追踪——两名造假者昨日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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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2:06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宝马彩票案”中制作假彩票并骗取大奖的两名造假者以诈骗罪进行宣判,判处刘先魁有期徒刑4年,黄四清有期徒刑3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对两人分别判处10000元和5000元罚金,冻结刘先魁存款25000元及赃款15000元,由法院发还受害人,未追回赃款继续追缴。
今年3月20日,黄四清伪造了一个头奖的“梅花K”图案。3月22日晚,黄四清将这张假彩票交给刘先魁,刘先魁指使年仅15岁的老乡汪某用这张彩票上台领奖,抽中一辆价值5万多元的奇瑞QQ轿车。之后,他们变卖车辆,获取赃款4.3万元。正是这两个人的造假行为,引发了西安“3·25”宝马彩票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10月19日就此案向西安中院提起公诉,11月3日,西安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刘先魁、黄四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由于汪某系未成年人,免于刑事诉讼。 据了解,西安宝马彩票案中承销商杨永明等6人涉嫌诈骗案将于明日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