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查封财产一中学遭罚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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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4: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因拖欠工程款,荣昌中学惹来官司缠身;诉讼期间,该校竟擅自将被法院查封的9个门面变卖。昨日,荣昌县法院下达裁定书,对该校处以罚款2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1000元。 由于工程款方面的纠纷,今年5月,荣昌县古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古昌建司)将荣昌中学告上法庭,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5月25日,荣昌县法院作出裁定,对荣昌中学在
6月10日,荣昌中学以冻结的存款是学校的危房改造资金为由,向法院提出变更保全措施申请,并出具担保书,提出用一辆别克轿车和价值200余万元的9个商业门面作担保。考虑到危房改造事关重大,荣昌县法院同意了该校的申请。 10月26日,荣昌县法院接到古昌建司举报,称荣昌中学已将被查封的门面擅自变卖了。法院经调查发现,7月初,该校向县国资办请求,整体处置其综合集资楼底层10-20号门面。由于不知情,县国资办、县财政局同意该校出售报批的11个门面。9月16日,该中学以整体出让形式将11个门面出售,回笼资金180余万元。 获悉此事,荣昌县法院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证实情况属实后,决定对该中学处以2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校长陈云处以1000元罚款。昨日下午,该中学责任人陈云向法院写下了检讨书,该中学已将190万元转到该县法院账上,并请求变更保全措施。至此,古昌建司的合法权益已得到充分保护。方剑磊记者徐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