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规范大型零售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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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6:20 重庆晚报 | ||||||||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称,我国正在加快《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和《反垄断法》立法工作,对大型零售商业滥用垄断地位的现象会有所规范。 随着连锁家电业的攻城掠地,凭借专业、低价、服务等营销杀手锏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据报道,永乐、国美、苏宁三大家电零售商现已占据上海85%的市场份额,其中永乐就占有60%市场份额。业内人士认为,在消费者越来越多地享受连锁家电业的低价和便利时,大型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许宣告诉记者,在韩国当一家企业占有市场50%以上或三家以下企业拥有75%以上的份额时将被视为处于市场垄断地位。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方惠萍透露,企业间竞争的白热化,促使反垄断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反垄断法,因此,这些限制竞争的行为目前还无法得到遏制。新闻晨报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