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跨国公司报亏年流失税收300亿 税务新规狙击跨国公司制亏避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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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6:21 重庆晚报 | ||||||||
国税总局昨天颁布了修订后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该管理规程被业内视为解决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反避税的有效方式。通俗些说,从10日开始,再想为了避税而制造人为亏损的跨国公司要小心了。 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4年8月底,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49万家,其中有一半以上都是亏损状态。国内税收专家指出,处于亏损状态的跨国公司有相当部分是为了避税制
所谓转让定价是指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人为的控制定价。这其中包括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其典型特征是“采购和销售在国外进行”和“高进低出”。一般的操作路径为,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以高价从海外关联公司购买原材料,经产品加工制造后,再以低价出售给海外关联公司。这样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出现亏损,而利润则被转移到海外低税率的关联公司。 2003年上半年,广州市国税局依法调增广州宝洁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共5.96亿元,补缴企业所得税8149万元一事,曾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 宝洁当时采取的避税路径是:2002年,P&G在华子公司广州宝洁从广东某银行获得高达20亿元左右的巨额贷款,然后从中拨出巨资以无息借贷的方式借给关联企业使用。这样做,一方面可将其所承担的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少缴纳所得税;另一方面,提供巨额无息贷款给关联企业,也回避了正常借贷产生利息所得税的税赋。新规专打关联交易 但这种方式在今后将会被避免。修订后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将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及其应计利息也视做关联企业的交易额,每年都将有税务审计人员对此种交易类型进行检查。同时被视为关联企业交易额的还有: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产品(商品)购销业务实际支付或收取的价款金额;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提供劳务所实际支付或收取的劳务费金额等。 同时,新规程对税务部门重点审计的对象做出了原则规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受关联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数额较大的企业;长期亏损的企业(连续亏损2年以上的);长期微利或微亏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等。中华工商时报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