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吵架烧了自家屋 蔡甸“自杀”老汉领刑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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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6: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雷宇通讯员张启胜报道:与妻子吵架后生闷气欲自杀,竟然点燃煤气罐烧自家房屋。昨日,蔡甸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 52岁的吴某是蔡甸区蔡甸街人。8月30日下午5时许,吴某像往常一样在饭前饮酒,边喝边埋怨帮忙做早点的小工早晨来晚了,其妻有些不耐烦,顶了一句。两人争吵起来。为缓和气氛,其妻连忙出门避让。
吴某越想越气,觉得人活着没什么意思,把大门的防盗门和木门反锁上,打开煤气罐的阀门点燃煤气,大火迅速蹿上房头,并向两边邻居家蔓延。 接到报警的当地民警迅速赶至吴家门口,将大火扑灭,并将吴某当场抓获。 庭审中,吴某委屈地辩称,自己放火只是想自杀,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吴为泄私愤,纵火焚烧家中物品,并明知其行为将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火势蔓延,其行为构成放火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