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增设煤矿安全监察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8:36 汉网 | ||||||||
为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国家调整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在湖北、广东、广西、青海、福建增设了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情况;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情况;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情况;煤矿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来源: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