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37 北京青年报 | ||||||||
国土资源部出台文件要求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本报讯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昨天下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指导意见》提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
记者了解到,征收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集体土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的劳动技能培训,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农户可以征地补偿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本地区确实无法为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行异地移民安置。 作者:邓兴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