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马彩票案”两造假者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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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在“宝马彩票案”中制作假彩票并骗取大奖的两名造假者以诈骗罪进行宣判,判处刘先魁有期徒刑4年,黄四清有期徒刑3年。 今年3月20日,黄四清在体彩销售现场买了5张彩票没有中奖,便使用小刀、胶水在捡来的废彩票上伪造了一个头奖图案。3月22日晚,黄四清将假彩票交给湖北人刘先魁,由刘找人去领奖。这张彩票经过工作人员层层关卡,并在二次抽奖时抽中了一辆价值5万多元的轿
西安宝马彩票案中承销商杨永明等6人涉嫌诈骗案将于明日在西安中院开庭审理。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