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连续投保最高报销1.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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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52 金羊网-新快报 | ||||||||
明年高明农民医保更“实惠” 新快报讯(记者 郑立文 通讯员 李向荣)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高明区更楼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5年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农民有更多“实惠”。
据了解,今年9月24日,高明区政府发出了《佛山市高明区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2005年,农村居民可按个人经济经济承受能力分个人20元、30元和50元三个档次投保,年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5000元、7000元和12000元三个档次,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及起付标准外,可分别获60%、50%和40%的费用报销,连续或一次性投保三年的,报销额可提高2%,参保的在校学生可按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给予报销;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外医疗单位住院的费用,也可按有关规定给予20%的比例报销。 另外,相比2004年,连续投保的农村居民和在校学生有了“着数”,报销限额也由3000元提升到5000—12000元,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