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传播也宜实行“分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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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09:57 沈阳今报 | ||||||||
刘以宾近日,杜蕾斯全球性调查报告向社会发布并引起强烈质疑。一系列迹象表明,该报告明显失真,甚至纯粹是一次“恶意公关”。然而,即使终有一天“杜蕾斯”收回报告甚或站出来道歉,但“性伴侣数”、“19.3人”之类的讯号依然会深印在民众脑海里,并对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影响。 不知怎么了,近期性新闻异常多,最“打眼”的是以广州“性文化节”为背景、以著
据说在医学科学领域有严格的、约定俗成的规范:一种新药、一种新的手术方法或诊疗技术,在未经充分论证和效果验证的情况下,是不能大面积推广于临床的。包括性学在内的研究领域,按说也应如此。潘教授或其他性学专家们关在学术讨论的会议室里、限定在一定知晓范围内,大可标新立异,大可直抒己见,但干吗如此急着向公众传播?正像国外影视作品“分级制”一样,看来性学观点在传播时也宜实行“分级制”,例如“小范围的专家研讨级”、“一般范围的爱情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研讨级”、“性知识大众版的科普级”等等。假如真有这样的“分级制”,潘教授的很多观点,大都应纳入“大众不宜”的范围。 以“一夜情”为例,潘教授认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并不去侵犯自己和对方的配偶、恋人、父母等人的权利”,此说如若引起性学同行们的激烈辩论倒也罢了,而一旦向民众传播,其性质、作用就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一般百姓不可能、也没充分的鉴别力去与潘教授学术研讨,而著名学者的观点到了百姓那里,很可能被看作颠扑不破的真理。 专家的价值不一定主要表现在公众知名度上,而是体现在某学术领域的贡献和影响力。性学研究也应如此:性学专家肩负推动性关系、性文化进步的使命,于是需要深层次的研究和突破,但最终有益于社会和民众的,不见得是某位专家的“语录”,而是从正确的学术观点中演绎出来的政府政策、大众舆论、科普知识等等。 专家与歌星也许永远不同。假如专家想把自己变成歌星或别的什么“星”,闹不好会造成价值取向的迷失和自我的迷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