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红谷滩新区出台改善投资环境新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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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1:13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霞 邹文彪) 报道:昨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有关负责人在当日举行的生活配套项目推介会上,向外公布了该新区新出台的《关于加快生活配套设施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此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新区的人气,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据悉,新的政策将于下月1日开始执行。 新区买房政府补贴
据了解,该措施规定,新区设立风险担保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为进新区投资生活配套设施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资金服务和支持。对在新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租赁新区范围内公建(非居住用,下同)经营的投资者,其经营项目为生活配套项目的由公建开发商免其半年以上的租金。 在新区办理工商登记、税务注册购买公建经营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者,于2005年6月30日前开张经营且经营满一年后,由新区对购买公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8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公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购房补贴;于2005年12月31日前开张经营且经营满一年后,由新区对购买公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公建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购房补贴。 办理工商执照开通"绿色通道" 措施还规定,对投资新区生活配套产业的个体工商户及企业实行快捷、优质服务。实行办理工商执照"绿色通道",对新区引进的工商业户,新区工商分局采取上门办照的办法,在办证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天办好工商营业执照;对新区引进的工商业户,其应缴工商规费一年内新区工商分局按国家规定减半收取。 对进入新区经营生活配套有关行业的小型投资者,在税收政策上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办理税务登记证实行当日办结制;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学生接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个体工商户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一律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变通政策;在新区注册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学校、宾馆、酒店、商业、金融、商务、文化娱乐等公建设施项目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办妥土地使用权证可享受由新区收取的规费全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