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贷款利率上浮公积金存款利率没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2:4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利率。同时,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作调整。 据记者了解,个人购房贷款利率为个人贷款购房时缴纳银行的利率。 此外,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不变,即存储公积金时,银行给存钱者的利率不变。原因
职工2004公积金年度缴存额的计息利率为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为1.72%。 调整方式 2004年10月2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贷款,2004年10月2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2004年10月29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0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2004年10月29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还款额按照新利率标准确定。 个人购房贷款 利率上调1至5年(含5年)原来:3.60%现在:3.78%5至30年(含30年)原来:4.05%现在:4.23% 作者:李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