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手册》正在组织编制 农民工也有休假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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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1:2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赵源)昨天,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劳动部法制司近日组织编写的《农民工维权手册》中明确指出:“农民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休假权利。” 据《农民工维权手册》中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据全总《2003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我国多数企业没有完全执行国家法定每周工作40小时工时制,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农民工工作时间较长,其中私营企业每周平均为50.05个小时,完全执行工时规定的仅占15.8%,外商投资企业也大大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