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养路费车辆可被暂扣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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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1:44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一波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一波)昨天,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宣布,12月1日起开始征收明年的养路费,同时加大执法权,车主如果拖欠、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将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
昨天,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召开了明年的养路费征收工作会议。会议透露,交通部、财政部已联合下发通知,养路费明年将继续征收。本市有关部门为此出台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将在收费高峰期间采取增开收费窗口,增派一线收费人员,延长收费时间至晚8点等,以减少缴费车户排队等候时间,为广大市民办理缴费手续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此外,养路费征稽部门提醒,市民正常缴纳养路费可以就近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但是自12月1日起在银行需要缴纳12月份养路费的车户,除缴纳12月份的养路费外,还需同时缴纳2005年至少1个月份的养路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