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马彩票案"开庭审理 杨永明可能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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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2:22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13日消息: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承销商杨永明等6位在西安“宝马彩票案”中涉案人员。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行贿罪对杨永明等人提起公诉,并对同案的孙承贵、岳斌、王长利、刘晓莉等犯罪嫌疑人提出诈骗指控。但杨永明等人的辩护律师对定性诈骗罪提出了诸多质疑。该庭审从昨天早上9时一直持续到傍晚19时30分,最终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杨永明伙同孙承贵用强光照射的方法事先就已经知道了哪个信封是头奖宝马车,然后再去找“托”岳斌、刘晓莉等来抽这个指定号码的头奖。为防止其他抽到“梅花K”彩票的彩民把宝马车抽走,他们就事先把头奖拿开,等自己的“托”上台后再重新拿出来。 为保证自己的“托”能获得上台进行第二次抽奖的机会,杨永明阻止了公证人员对彩民持有的“梅花K”彩票进行记录,这样他们收到“梅花K”后就可以交给自己的“托”进行重复使用,或者直接从彩民的手中购买“梅花K”,杨永明跟那些刮到“梅花K”的彩民订了交易协议,让他们不再参与第二次抽奖,而将手中的“梅花K”彩票卖给自己。杨再把这些彩票交给自己的“托”来领宝马车。 在2003年元月至2004年3月份之间,杨永明伙同孙承贵也曾用同样的手段在延安、榆林等多地骗领彩票头奖。 作案事实 共诈骗300余万元 昨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展示了杨永明等人在体彩销售过程中进行诈骗的证据。 2004年3月20日至25日,被告人杨永明根据其与西安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签订的协议,在西安承办6000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实物返奖销售活动。期间,杨与被告人孙承贵事先预谋,利用非法手段事先布置了骗领大奖的准备。彩票销售中,杨与孙让事先联系的被告人岳斌(化名杨小兵)、被告人刘晓莉等人先后3次骗领了3辆宝马车,约144万元,另加现金36万元,在此次抽奖活动中他们共同诈骗了约180万元。此前,杨永明伙同孙承贵利用同样的手法,借助“托”王长利及白勤生等人在延安、榆林等地区,先后共诈骗了130余万元。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永明等人诈骗事实确凿,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体彩大奖,数额巨大,扰乱了彩票市场的秩序,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度,后果严重,应该依法将其严惩。 据悉,如果诈骗罪成立,情节严重者如杨永明将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行贿20次共计43万元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还陈诉了被告人杨永明先后20次给8名体彩机构人员行贿共计43.16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0年9月至2004年3月,杨永明为承销陕西省部分地区的即开型中国体育彩票,并为其在销售过程中取得各种便利、帮助和关照,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一事进行了连续不断地行贿,杨永明所行贿的对象包括陕西省体彩中心主任,也有地方体彩中心的站长,行贿对象涉及整个陕西体彩系统的工作人员。 其中陕西省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收取的贿赂最多,杨永明前后4次对其行贿,共计13万元。在西安宝马彩票案被媒体报道后,贾安庆曾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如果说有弄虚作假,我拿脑袋担保。”同时还说:“我奉劝一些想出名的律师,为刘亮辩护最终会身败名裂。”同时,陕西省体彩中心副主任张永民也先后2次收取了杨永明4万元的贿赂。张永民也曾在西安宝马彩票案发后,多次为杨永明辩护。 杨永明所贿赂的8名体彩机构人员已被另案审理。杨永明的行贿事实都是在司法机关还未掌握情况之下,主动供认的。昨天,在法庭上,杨对自己的行贿行为也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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