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向提前离岗亮红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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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3:40 杭州日报 | ||||||||
“对未到退休年龄的业务骨干,不能实行提前离岗。”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12日下午,记者就此进行了跟进采访。高检院政治部干部部负责人说,由于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中采取的措施不当,在分流人员上搞年龄“一刀切”,造成了相当数量的检察业务骨干流失。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细解端由:前几年,全国检察机关进行了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其
有关人员提供的数字说明:仅2002年和2003年两年,全国基层检察院流失各种年龄层次的检察官8673人。而且,随着《检察官法》的修改实施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实行,检察官的“进门条件”高了,一些人难以通过考试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这给检察官的补充带来很大难度。在边远贫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许多基层检察院已经出现了检察官无人继任、青黄不接的局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高检院领导对解决基层检察官来源匮乏的问题十分重视,贾春旺检察长多次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办法。前不久,高检院政治部对西部6个省份165个县级检察院的队伍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相关的解决措施将很快出台。 记者今天提前获悉了这一措施中的部分内容。其中,“稳定、保留业务骨干”是措施中很重要的一条。措施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今后不能搞所谓的“提前离岗”,更不得强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检察官“提前退休”。如确需提前退休或离岗的,必须层报省级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对已离岗待养、不到退休年龄的检察官,高检院要求各地要积极动员他们,在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允许的情况下,重返办案一线,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相关背景 2003年与1993年相比,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案件的数量增长71%,经济发达、流动人员多的地方,基层检察院的办案数量甚至增长了2倍至3倍。但十年来检察机关的编制不仅没有增加,而且在2001年机构改革中还精简了10%。办案力量明显不足。 据对贵州、陕西、甘肃、广西等西部四省(区)的408个县级检察院统计,大学以上文化的占总数的38%,法律专业的占总数的65%,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由于条件艰苦,难以招录留住人才。陕西某县检察院连续四年未录用一名大学生,三年未补充过一名检察员,六年未补充过一名助理检察员。 (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