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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知情权(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4:19 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但是,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知情权(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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