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进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 党政人员年底退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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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5:28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文生) 行业协会在我市将不再是“二政府”,而要在年底前实现与政府主管部门人员脱钩、办公场所分开、财务独立建账。一旦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这种新型关系建立起来,当政府需要对某些行业开展调研和进行规划时,将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协会去开展。 昨天上午,副市长刘应力到市政协通报相关建议案办理情况时,介绍了我市行业协
今年9月,市政协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促进深圳经济发展的建议案》。接到建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本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分三步走的目标:第一步,年底前,基本实现组织机构的民间化;第二步,2005年上半年,基本实现运作机制的民间化;第三步,自2005年下半年起,用2-3年时间,基本形成一支民间化的、按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运作的行业协会群体。 刘应力在通报时表示,在年底前要实现3个具体目标:一是人员脱钩。凡在协会任职的党政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年底前辞去所担任的协会职务,积极配合协会按章程进行新负责人的选举,完成相关工作的移交。二是办公场所分开。协会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的要分开,协会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三是财务独立建账。以2004年会计年度为界,此后行业协会须财务独立,实现独立建账。 据悉,我市行业协会立法工作也已启动。经与市人大法工委协商,市政府决定在充分吸收前期民间商会立法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进行重新修订。为避免出现立法真空,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决定由市法制办牵头,市行业协会服务署配合,于近期完成《深圳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的起草,争取年底或明年初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 通报会上,委员们还就行业协会改革事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作者:记者李文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