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单位招工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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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7:31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意见》指出,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民就业,使他们的长远生计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现行法律对被征地农民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安置途径。为了使被征地农民真正分享到工业化、城镇化的成果,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被征地农民视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从而大大拓宽了安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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