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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和展馆将禁设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7:47 时代商报

  沈城户外广告全面统一规划———文物建筑和展馆将禁设广告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马薇)今后,无论是国家机关、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区域都将严禁设置户外广告牌。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城建局了解到,沈阳市已对首批33条街路的户外广告进行了统一规划,通过市场化运作,实行有偿使用,实现“全面升级”。

  规划范围:

  三环路内、高速国道两侧

  “本市三环路以内的区域(含三环路外300米范围内)和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两侧300米范围内及桃仙机场的所有商业性户外广告设置都在此次规划之列。”据沈阳市城建局市容办的李容波主任介绍,本次规划的户外广告的主要类型有:立柱式灯箱广告、高立柱广告、垂直牌匾广告、平行于建筑物外墙的牌匾广告、楼面广告、楼顶广告、路灯杆旗标广告、路牌广告等。

  规划要求:

  分禁设区、限设区、展示区

  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人文环境、位置、功能、商业价值等,沈阳将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分区控制。具体分为户外广告禁设区、限设区和集中展示区。

  今后,像国家机关、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或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交通安全、市政公共设施安全、人民生产生活的位置,将成为沈城户外广告的禁设区。像青年大街、北京街、北陵大街等景观街路的居民楼及市政公共设施,将被划定为户外广告的限设区。而二环路内以沈阳商业规划的七大中心商贸区、十条特色商业街将成为户外广告集中展示区。二环路以外,南部以浑南新区为重点,宜低数量、高档次、高品位,建成精品广告区;东部以“世园会”区域为重点,逐步设置反映旅游和花卉种植业经济特点及区域特色的户外广告。

  亮化要求:

  每日点亮不能少于4小时

  据了解,沈阳首批33条街路的户外广告规划,不仅注重了规范统一安全,更体现了人性化特征。

  李主任介绍说,比如规划在户外广告设置标准中要求,宽度不足3米的人行道禁设立柱式灯箱广告,主要是考虑方便行人通行;三层以下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墙面广告;二层以下建筑物不得设置楼顶广告等都是在兼顾美观的同时,考虑了楼内居民的视觉空间。

  此外,户外广告设置还充分考虑了与所在区域、路段的亮化要求相协调。户外广告每日将与路灯同时启亮,且点亮时间不少于4小时。

  违规广告被撤下。时代商报记者郑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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