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部可挂职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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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记者昨日获悉,海珠区近日出台了《海珠区街道综治挂职副主任管理暂行办法》,拟定期在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法院等政法单位,选派干部到街道挂任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该办法明确规定,挂职副主任的人选一般以政法干警为主,从公检法内任正科级一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中选配,挂职时间一般为两年。挂职结束后,挂职干部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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