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例“劣质奶粉案”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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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0:35 浙江在线 | ||||||||
《浙江日报》温州11月12日电 因生产、销售劣质奶粉,泰顺县正星乳品厂的法人代表昨天被押上法庭接受审讯。因案件控辩双方的争议较大,合议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据悉,这是今年4月份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被央视曝光以来,我省首次公开审理的生产销售劣质奶粉食品案。 被告人吴坤,今年34岁,苍南人。2003年11月,泰顺县有关部门抽检了吴坤的乳品厂
在法庭上,吴坤常常以“不知道、记不清楚、时间长记不清楚”等话来应对公诉人的提问。这个有着高中文化的乳品厂业主,表示不知道有关生产婴幼儿主、辅食品的营养卫生标准。吴坤的辩护律师认为,婴儿吃的奶粉不仅仅是“诺芳”牌奶粉,在江西省黎川县出现的“诺芳”牌奶粉也不一定是吴坤生产的,小孩是不是死于吃了“诺芳”牌奶粉,需要科学的依据。由于案发时小孩的尸体已经被掩埋一个多月并腐烂,死亡原因难以确认。 由于案情复杂,11月11日,法庭没有当庭判决。同一天,泰顺法院还对另外两名涉嫌生产销售劣质奶粉的苍南人黄益镳和高明勇进行开庭审理。法庭也没有当庭判决。作为泰顺县鹿源乳业有限公司“正蒙”牌系列奶粉在安徽的总代理商,黄益镳和高明勇于2003年1月向阜阳市的马兰华(已被判刑)开设的兴旺食品有限公司销售370件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正蒙”牌系列奶粉,其中婴儿新配方奶粉135件。今年2月,阜阳市邵营镇石小村胡莉之子胡甲祥(出生5个月),因食用从兴旺公司购买的“正蒙”牌劣质牛初乳婴儿新配方奶粉,造成严重营养不良并引发综合征。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通讯员 蓝天 记者 李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