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紧急情况半小时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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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4:43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处理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迅速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四情况属重大紧急 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是指因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而引发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和社会秩序的事件。包括:因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关闭、破产涉及职工安置、工资
《预案》规定,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必须坚持属地解决原则。今后出现上述四类重大紧急情况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务必在30分钟内向所在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在处理过程中,要促进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事件尽快得以平息。对符合受案条件的,要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尽快按照仲裁法律、法规的程序及时受理,快速结案。对影响国计民生、持续时间较长的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补充要害工作和生产岗位的空缺,以保证工作和生产正常运行。加强监测及时排查 各级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保证通讯畅通。同时,各级部门还要建立重大紧急情况监测预警和排查制度,发现隐患的,应采取稳妥措施排除化解。(来源:程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