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为民工讨工钱 拒不执行者被依法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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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8:29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孙晓岚 杨芳芳 记者陈强) 45名民工被包工头拖欠工资5万余元,无奈之下求助法院。厦门市集美区法院采取果断措施,对拒不配合执行的被告进行司法拘留,仅用4天时间即为工人们要回38800元应得的劳动报酬。 原告45名工人系四川、江西等地来厦务工的农民,在当地一别墅工地做工。至今年6月,被泥水班负责人陈诞禄拖欠劳动报酬款共计55000余元。因工资被长期拖欠,许多民工
11月9日晚,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协商同意按实际数额的79%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原告当晚即从法院领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款,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