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类重大劳动保障紧急情况须半小时内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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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3日19:4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11月13日消息(记者 叶飞李歆徐杰峰)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福建省处理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预案》,明确规定了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监测预警和排查制度。今后在获悉重大紧急情况信息之时,有关单位和人员比须在30分钟内上报。 据了解,福建省本次规定的五类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是:因国有企业改组、关闭、破产涉及职工安置、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而引发的重大紧急情况;因企业或用工单位克扣、
据记者了解,福建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理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预案。企业(包括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群体在各地发生涉及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重大紧急情况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配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邱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