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出台报火警奖励制度最高可获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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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1:5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艾 通讯员吴桂春) 在林区发现火情,只需拨打报警电话,第一报告人可得到最高200元的奖金。前天,延庆县出台《森林火情报告奖励制度》。 延庆县现有森林面积180万亩。近年来,由于连续多风少雨、持续干旱,林下可燃物大量积聚。为了进一步保护林区安全,延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式出台了该制度。
制度规定,及时发现报告发生在重点林区、一级防火区边缘火情的,一般群众奖励100元,巡查员、护林员奖励50元,将违法行为人抓获的在原有基础上加奖100元;及时发现报告发生在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边缘火情的,一般群众奖励70元,巡查员、护林员奖励30元;报告发生在宜林荒山、荒滩边缘火情的,一般群众奖励30元,巡查员、护林员奖励10元,将违法行为人抓住的在原有基础上加奖50元;及时发现报告发生在夜间(19时至次日6时)林区边缘火情的,奖金在原有基础上翻一倍;同一火情,多人报告的,奖励最早报告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