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必然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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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2:37 济南时报 | ||||||||
时报北京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加拿大司法部代表加拿大政府,以被上诉方的身份向加拿大联邦法院递交了有关赖昌星上诉案的答辩状,答辩状以加拿大司法部长的名义进行答辩。 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今天披露了有关赖昌星案的最新消息:“这意味着赖昌星案确定开庭日期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这样就使得诉讼程序能够
赖昌星的上诉状没有新的证据 今年2月,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的请求,被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后继续上诉。杨诚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加拿大联邦法院已经受理了赖昌星的上诉,赖昌星的案件已经进入了加拿大的司法程序。 杨诚告诉笔者,今年7月,赖昌星方面向联邦法院提供了很长的上诉状。但是上诉状没有提出任何的新证据。至于加拿大联邦法院为何接受上诉,杨诚解释道,“主要是因为他提出的问题中有一些涉及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而加法院认为这些法律问题,不光是在赖昌星的案件,在其他案件中也可能涉及到,就应该接受。” 这样,赖昌星就成了上诉方,而加拿大政府就变成了被上诉方。现在双方已经各自把各自的观点提交给联邦法院上诉庭,只是上诉庭还没有确定开庭的日期。 加政府提交答辩状驳斥赖昌星 据杨诚介绍,加拿大司法部在答辩状中全面驳斥了赖昌星方面提出的论点。 答辩状认为,难民裁判庭的判决没有任何错误,并对赖提出的观点逐一驳斥。赖说自己是成功的商人,因此受到中国政府的迫害,答辩状中称,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中国政府迫害成功商人,而且赖方也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个问题,所以这个观点根本不能成立。 赖还提出,中国办理远华案件时使用了刑讯逼供,加拿大政府同样给予反驳说,的确有一些证人提出他们受到中国政府的虐待,但是当加拿大政府要求他们确认受虐待的过程时,这些证人又推翻了原先的证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赖方负有举证的责任,但目前赖方没有证据,其观点是不可信的。 另外,赖方还提出,中国方面作出的不判处死刑的承诺是不可信的。加拿大司法部的答辩状称,根据所有出庭的专家证人的意见,中国政府的外交承诺历来都比较可信,现在还没有一个记录表明中国政府过去曾经公然违背外交承诺,在这种情况下,赖的提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加拿大政府的立场非常鲜明。”杨诚说,答辩状以加拿大司法部长的名义答辩,从中可以看出加拿大政府的立场和对此案的重视。 赖昌星败诉是必然的 杨诚认为,就双方递交的法律文书的内容来看,加拿大政府还是占了优势。因为政府方面的根据都是很具体的,而赖方的根据很多都是推论性的,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力的具体证据。“从这方面来看,我认为赖昌星败诉是必然的。” 杨诚说,赖的律师曾公开表示,败诉后会向加拿大最高法院继续上诉,加拿大法律也允许他们这样做。“但加拿大最高法院受理这类案件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如果加拿大最高法院受理了,那么从明年夏天算起,这个案件至少又要拖一年。如果不受理,从明年夏天开始,再过半年左右,就会有一个比较具体的结果。” 此前有人怀疑,赖昌星是否会逃到第三国,借以逃避可能被遣送的结果,对此,杨诚认为也有可能,“现在赖昌星处于监视居住的状态,可能有其他戏剧性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