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出了新版销售管理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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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3:04 都市快报 | ||||||||
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条例终于出台了!这个细则是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由杭州市房改办拟订的,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开始实施。 区别于2003年8月发布的《经济居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新版”的《细则》对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准入条件、面积确认、价格计算、申购流程做了更细致的规定,快报将一
申请经济适用房得有什么资格 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具备四大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属中低收入家庭(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新政策规定:除职级标准取消外,核定家庭住房面积时采用“一人户按两人计算”的标准,即一人户现住房面积按两人计算,需小于24平方米;住房准入条件为“申请家庭(2人以上)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超过这个标准的就没有资格。考虑到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居民的实际困难,将特殊对待,允许申购经济适用房。 家庭收入是个重要指标 家庭收入标准一直来是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让操作更科学,实施细则将申请人大致区分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和“无业”3种类型,分别由所属单位、社区或街道核定家庭工资总收入,并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公章确认。 虚报收入、隐性收入、“开着大奔买经济房”的情况将无处躲藏。 现有住房面积需要核定吗 实施细则归纳了7种类型:承租公有住房;已购买的房改房;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安居房和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房(货币安置者以协议注明面积为准);申请建造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和存量房;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这七类都属于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住房,建筑面积都属于核定范围。 你能享受多大面积 有的市民说:经济适用房都是上百平方米的房子,甚至有的将近200平方米,还有露台,让人买也买不起,怎么经济啊! 让经济适用房真正“经济”起来,《细则》对房子的户型和面积也作了合理的规定,一户4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中套供应标准,即80平方米左右;一户3人及以下家庭享受小套供应标准,即60平方米左右;高层、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 为避免产生户口大迁移的消极影响,同一户籍内家庭人口数申请者,户内人口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已有面积。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合并为一户申购,按其家庭内人口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为已有面积。 申请家庭成员属外地城镇户口的,其所在地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一并算家庭已有面积。符合申请条件的,持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含萧山、余杭区)的一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价格怎么算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其房价应参照签订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接轨,具体价格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购房款计算公式为:(可享受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标准-已有住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房价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房商品价。 怎样过户 《细则》对经济适用房的买卖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出租。 因继承、离婚析产而发生产权转移的,经市房管局核准,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手续后,房产性质仍属经济适用房,“附记”中注有“继承”、“离婚析产”等字样。不过,新的限制上市交易期,将以原房屋产权办证之日起计算。如果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必须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经核准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也可提前上市。 富阳等县市有当地政策 住在富阳的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有章可循了。具有富阳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每户只能购买一套(一户指已经取得结婚证书的居民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居民),在同等条件下,经济适用房将优先出售给外地引进的特殊人才、军队转业干部、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及特困户。职工、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中,一般干部职工为70平方米。 (见习记者王佳佳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