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堂设在亲家42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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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3:4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汉中讯(陈成 记者 宪明)两亲家一同到广州打工,一人不幸被他人伤害致死,其亲属认为与亲家有关,便将骨灰放入亲家家中,并设置灵堂,吃住长达42天。日前,城固县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分别判处杨某、方某有期徒刑7个月和5个月。 2003年8月中旬,城固县博望镇某村村民王某与桔园镇村民杨某两亲家相约到广州打工。同年9月,杨某在广州被他人伤害致死,其父亲和妻子方某将骨灰带回城固,并以杨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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