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青年 打死乞丐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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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4:22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广西来宾市武宣县的3个青年人韦佳、张汝嘉、黄明明,今年2月的一天酒后为琐事将一名乞丐当街打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韦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汝嘉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黄明明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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