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的“山火”惊了村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4日04:41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林加华)昨日凌晨6点20分许,记者被报料电话惊醒:南安诗山与金淘交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火势迅猛!后经查实,原来是一起报批了的森林用火。 南安叶先生昨天早上6点多起床时,突然看到自家对面的梁平山上有火,而且火势很猛。他以为发生了森林大火,赶紧打电话给早报报料,之后又立刻打119报警。119值班人员告诉他,大火不是森林火灾,之前已经申请过要用火了,是合法用火。叶先生才知是一场虚惊
记者从泉州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是山火的高发时间,需要野外用火的单位,都必须申报,经市防火办批准后才能用火。在申报单中,要有明确的用火地点和时间记录。所在地的防火办、消防等单位会给予配合。用火单位要做好安全防患工作,除了现场必须有人围住之外,还要在用火的地方拉建防火林带隔离。 据悉,昨日泉州市有5个用火单位,时间段为凌晨4点至上午9点。 | ||||||||